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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

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

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,向学校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。


领导小组组成:

长:党委书记

副组长:校长、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

员:党政办公室、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宣传部、纪委、党委巡察办、教务处、人事教师处、财务处、审计处、资产设备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


主要职责:

()贯彻省委、省纪委、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,落实学校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;

()研究审议巡察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;

()听取巡察工作汇报;

()研究巡察结果的运用,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;

()向学校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;

()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。